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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套筒连接的合格标准

点击数:255462016-09-14 15:58:46 来源: 河北大山紧固件有限公司|沉头内六角螺栓|钢筋连接套筒|高强度螺母| 高强度螺栓|

钢筋连接常用标准
一、概述
常用标准有三个:
JGJ107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163《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 GB1499.2 《热轧带肋钢筋》 二、标准的基本要求
1、GB1499.2-2007最新版(2008年3月1日实施),代替的是GB1499-1998标准,
1)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晶粒度不粗于9级,分别以C3、C4、C5表示。
HRB335、HRB400、HRB500用3、4、5表示。
HRB400的意义是:HRB英文缩写,代表热轧带肋钢筋,400表示屈服强度为400MPa。
2)符号:Re 屈服强度(原为σS)   Rel 表示屈服强度下限值;
         Rm 抗拉强度(原为σb);
         A(%)断后延伸率(原为δ5);
         Z(%)断后收缩率(原为ψ)。
3)对原钢筋的抗拉强度做了调整(单位MPa)
HRB335   Rel≥335   Rm≥455  (原为490)
HRB400   Rel≥400    Rm≥540 (原为570)
HRB500   Rel≥500    Rm≥630 (未变)
4)对抗震结构运用的牌号定为:在牌号后加“E”如HRB400E,除满足原牌号的要求外,另外要满足三条要求:
a)R / R 不小于1.25    R o表示实测值
b) R /R 不大于1.30 
c)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Agt 不小于9%
2、JG163—2004为最新版本,2004年12月1日实施
要点:
1) 接头性能,试验方法按JGJ107规定。
2) 现场施工前应进行接头工艺检验,供方提供接头型式检验报告。
3) 连接套验收检验:按检验批,500支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支也按一个验收批计算,每批按10%抽样,合格率为≥95%,如﹤95%时应另抽取同样数量的产品重新检验。当两次总合格率≥95%时,判该批合格,否则应对该批进行逐个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4) 丝头加工检验
a、操作工逐个自检(量具:环规、丝头卡板),不合格的切掉重新加工。
b、现场检验员对自检合格丝头进行抽检,以一个工作班加工的丝头为一个验收批,抽10%且不少于10个,合格率应≥95%,若﹤95%时按 3)条款处理。
5)接头现场检验:外观质量及拧紧扭矩检验,拧紧扭矩值见下表
直螺纹接头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JGJ107-2010表6.2.1)
钢筋直径(mm)
≤16
18-20
22-25
28-32
36-40
拧紧扭矩(N.m)
100
180
240
300
360
a)      操作工逐个自检,对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或采取措施;
b)      拧紧扭矩检验,由现场检验员随机抽检,同一施工条件下采取同一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连续生产500个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15%,且不少于75个接头。合格率应≥95%,若﹤95%时按3)条款处理。并在不合格接头中,抽取3根接头进行抗拉强度检验,3根接头抗拉强度的结果全部符合JGJ107的有关规定时,该批接头外观质量可以验收。
c)      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按批同上,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即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JGJ107表3.0.5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如有1件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救。
3、JGJ107-2010   2010年10月1日实施,JGJ107—2003、JGJ108—96、JGJ109—96同时废止,JGJ108—96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9—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的内容已经写进了JGJ107—2010版标准中。
JGJ107—2010版的变化:
1)              将原JGJ108—96、JGJ109—96标准内容并入到JGJ107—2010中,同时纳入了墩粗直螺纹钢筋接头和滚扎直螺纹钢筋接头的现场加工和安装要求。
2)              修改了不同等级钢筋机械接头的性能要求和应用范围:
Ⅰ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原为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实际拉断强度或不小于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抗压性能。           f 接头试件实测抗拉强度,f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f ≥f 断于钢筋或f ≥1.10f 断于接头。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f ≥f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f ≥1.25f , f  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4.0.3…..Ⅰ级接头的百分率除本规程4.0.3条第2款所列情况外可不受限制。
3)用残余变形代替非弹性变形作为接头变形性能指标,见表3.0.7(P5)主要是单向拉伸性能要求进行修改。                               表3.0.7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新
原
新
原
新
原
单向
拉伸
残余
变形
(mm)
uo≤0.1
(d≤32)
uo≤0.14
(d>32)
u≤0.10
(d≤32)
u≤0.15
(d>32)
uo≤0.14
(d≤32)
uo≤0.16
(d>32)
u≤0.10
(d≤32)
u≤0.15
(d>32)
uo≤0.14
(d≤32)
uo≤0.16
(d>32)
u≤0.10
(d≤32)
u≤0.15
(d>32)
最大力总伸长率(%)
Asgt≥6.0
δsgt≥4.0
Asgt≥6.0
δsgt≥4.0
Asgt≥3.0
δsgt≥2.0
4)补充了型式检验报告时效规定和型式检验中对接头试件的制作要求。
a) 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需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b)      接头应散件送检验单位;
由检验单位或在其监督下由接头提供单位按本规程表6.2.1或表6.2.2规定的拧紧扭矩进行装配,拧紧扭矩值应记录在检验报告中;
型式检验试件必须采用未经过预拉的试件。
5)现场工艺检验中增加了测定接头残余变形的要求,修改了抗拉强度检验的合格标准(见上表3.0.7)。
a)按附录A表A.1.3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试验;
b)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6)增加了型式检验与现场检验方法的要求,见附录A(不讲)。
7)修改了接头疲劳性能相关要求,见3.0.8条款。…….当设计无专门要求时,接头的疲劳应力幅限值不应小于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表4.2.5普通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的80%。
8)对连接件产品合格证的要求,见7.0.4条款。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性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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